不是劣幣驅逐良幣,是自尋死路的惡性循環


《蘋果日報》自從改革轉攻 Digital 市場,大舉起用網上資源當 Content 跑 View 跑 Like,先是攻陷旅遊版,最近連飲食部分亦失守,朋友傳我連結,看到不是俊男美女的「KOL」家庭 (?)言詞生硬的介紹深水埗劣食,一篇 View 數更多達十幾萬,不禁搖搖頭。為省人手,條片連剪輯都懶。新聞部被攻下,看來也是不遠的事。

跟紙媒高層朋友閒聊,壹集團現在很多內容都以 Out Source 形式經營,旗下幾本雜誌先後結業,裁員出來的一百幾十人,就各自自組公司,再以 Contractor 的形式做 Content 賣給《蘋果》。我的個人意見是,如果是這種媒體人製作的內容,我覺得還好,最少還有點質素的保証。

但網上「選購」回來的內容又如何呢?我還會看這些傳統媒體,其中一個原因是,你的資源比素人豐富,理論上,你是應該製作更專業的內容給讀者看的,我不期望我會在你們這些網上平台,看到那些而我不知道他們是誰的素人「KOL」製作的非專業又冇營養的內容。傳媒的資源不是用作建立自己的內容,反而用來幫助這些劣質 KOL 曝光,最後只會落得一個雙輸的局面,自尋死路。

當你看網上的留言,KOL 這三個字,早就變得有如「過街老鼠」一樣,人人喊打。無論你有收錢也好無收錢也罷,你做甚麼人家都覺得你收了錢,你所說的話都是為了廣告商而說的;譬如那個一家三口介紹的深水埗劣食,我深信不是廣告,這些地茂小店哪付得起甚麼廣告費給《蘋果》給 KOL,但留言都認定是廣告。跟o靚模年代一樣,不論你是否有影過性感照片,o靚模就是「Cheap」的代名詞,而香港的潮流轉變如此的快,o靚模也好 KOL 也罷,幾個月不夠早就被玩到爛。

《食神》裡面有一句對白:「根本就冇食神,或者人人都係食神,老豆老母、阿哥細佬、條仔條女,只要用心,人人都可以係食神。」

可惜的是,現在冇心,都可做「神」,做「KOL」。

情況就有如十年廿年前的o靚模盛世年代,得罪講句,年輕女孩有眼耳口鼻有塊西,想賺快錢,為放在屋村髮廊連師奶都不屑去揭的八卦雜誌 Book C,做免費 Job 示範 $200 一件上衣或者做過兩次私影女郎,都叫自己做「模」;當人人都賣青春賣身材,賤價搶 Job,你看十年後還有哪個留得低?還不就只有一個周秀娜。

而周秀娜賣的不只青春肉體,還賣性格賣頭腦。

同樣道理,現在有部手機會拍片會影幾張相上淘寶放低兩嚿水買 Followers 就叫自己 KOL 的,亦大不乏人。坦白說,我亦恨劣幣驅逐良幣,我不明白為何我花四小時嘔心瀝血撚字寫一篇千字文,到頭來看的人比那些只會說「哇真係好好味」的 Youtuber (甚至不是靚仔靚女)、比那些拿著一支 Product 放在塊面旁邊話「好好用」在真實世界完全另一個樣的網紅網美,得到的 Like 數少幾千幾萬倍。就如 Fast Fashion 打死 Designer Label 一樣,靠抄靠快賣平貨用劣布的才最賺錢。

香港人很擅長一窩蜂去玩死一件事,你賣珍珠奶茶賣得好,我在旁邊開多一家珍珠奶茶店頂死你搶客,你賣蛋撻賣得好,我在旁邊又開一家蛋撻店搶客。但不會有人是在珍珠奶茶店旁邊賣蛋撻,互惠互利,永遠只會想到如何賺快錢,如何低價「隊死」對家,當利潤下降,最後成本就是轉駕到消費者身上,消費者覺得你的珍珠奶茶和蛋撻做得越來越差就不再光顧,最後人人結業收場,造成惡性循環。

廣告界最近又開始吹風,說是要回歸文字「做 Content」,不過我看這不是一時三刻能改變的事,一來,新世代不愛文字是事實,我們這些70、80後「老嘢」逐漸被社會唾棄也是現實,加上任何年代的廣告商永遠只愛追逐青春幻象,青春就等於主流。我不信文字會死,但要文字回歸,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得償所願,♪ 得得得得得償所願......(退場)

延伸連結 -- Facebook王朝至網絡五代十國
http://plainfaceangel.blogspot.hk/2018/03/facebook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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